时间:[2021/12/16 15:33:23] 阅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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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经市委研究决定(聊委〔2021〕296号),任命王吾雪同志为中共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谭相彦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
2021年12月3日,经市委研究决定(聊委〔2021〕299号),任命王吾雪同志为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谭相彦同志不再担任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